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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的某天,叮铃哐啷的声音在萍乡市检察院单位门口响起,经工作人员查看,发现施工工人正在对路面进行围挡,挖掘机在开凿马路,渣土车将一车车弃土、废料等流散物体从检察院门口运走,尘土飞扬。对此,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发现该施工项目是萍乡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项目,为解决萍城河水倒灌、溢流污染、地下水渗入等问题,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性,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但经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多处施工现场出口处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未按标准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影响萍城的大气环境。检察官办案组考虑到该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又将萍城的大气环境影响降到最低,萍乡市检察院及时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立案审查,并召开诉前磋商会,制发《磋商意见书》,督促被监督行政机关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引导施工企业科学合理布置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被监督行政机关收到《磋商意见书》后,积极履职,认真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因施工项目是萍乡的重大民生工程,施工扬尘涉及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保证施工项目能如期开展,又确保萍乡的大气环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规定,检察长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落实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7月6日上午,听证会依法举行,会议由萍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文忠主持,被监督行政机关派员出席,市人大代表刘忠怀、市政协委员袁洪权、人民监督员曾庆虎、金魁新和“益心为公”志愿者陈日新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需要听证的问题。被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了对萍乡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职责;检察机关是否应当依法终结案件。
被监督行政机关介绍扬尘污染防治履职情况。第一,严格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巡查现场发现的施工企业违法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并依法进行罚款。第二,强化“技防”措施,严格实施闭环管理,要求施工单位配备足量的扬尘治理监测及降尘措施。第三,实施“一案双查”,同步核查市场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听证员在听取检察承办人、被监督行政机关对案件的介绍后,采用闭门评议的方式进行讨论,听证员代表发表了评议意见。首先,被监督行政机关按照《磋商意见书》的建议依法履行了监管职责,对违法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出台了相关的整治措施;其次,经一致讨论,认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本案进行终结;最后,为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进行,希望检察机关在结案后,可以进行“回头看”活动,继续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邓文忠同志对听证会进行总结。他指出,扬尘污染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萍乡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项目是市政工程,更是民生工程,污水进厂、雨水进河,能让居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惠及千家万户。希望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持续落实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职责,提升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效,早日给萍乡市民营造一个山清水秀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