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有两种。具体流程如下:
1、个体户简易注销流程
(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资料图片)
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公告填报: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股东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上传《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一定要谨慎操作。
(2)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如果不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只能走正常注销流程了。
2、个体户注销正常注销流程:
(1)银行销户
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须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章。
(2)空白发票整理
如果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
(3)注销营业执照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后就算成功注销掉营业执照。
个体户注销的条件及资料
(一)简易注销
1、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注:未开业是指没有开过发票和报过税。一般用来指只拿到营业执照,没有去税务局报到过的企业。
2、简易注销所需资料:
(1)准备《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若为家庭经营的,则全体人员均在签字确认。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则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证件原件遗失了,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正常注销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4)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5)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6)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7)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个体工商户不注销产生的风险
1.经营异常。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户都是要进行工商年报的,如果没有按时进行工商年报,则会被有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的还会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如果经营异常满3年还未移出,还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税务稽查完税情况。如果公司有营业额,但在税务部门没有完税凭证,有欠缴的应缴税款,则会产生滞纳金,如果是个体每月交了定额税,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此外就是银行专用账户问题,如果有在银行开立公司专户的,不注销很有可能对法人的信用评级产生影响,不仅如此,对以后货款买车、买房或办理出国移民,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