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走工伤鉴定程序: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找法网提醒您,劳动部门鉴定工伤等级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按各地规定,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费,重新鉴定的结论改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