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人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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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4.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二、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这些: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3.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三、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