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由此产生的医疗事故赔偿费不属于遗产。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遗产的范围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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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及储蓄存款;
2.自然人拥有的合法的不动产;
3.自然人拥有生活用品等动产;
4.自然人生前享有的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等。
三、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护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宿费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