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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规范承保流程,切实执行承保实物操作规程,完善保险合同手续,履行好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任务……”8月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以下简称伊犁州分院)民二庭法官郭娟将司法建议书交到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张某的手中,并对建议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民二庭法官向某保险公司负责人送达司法建议书。张婷 摄今年6月,该保险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上诉至伊犁州分院。保险公司因未履行免责条款的提示、告知义务,最终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保险金14.9万元。
“这份司法建议书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全面分析了纠纷的根源所在。我们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提高我们的服务质效,避免类似纠纷发生,非常感谢法官的帮助。”张某向郭娟说道。
这是该院民二庭近半个月内,针对保险行业发出的第四份司法建议书,法官以司法建议为切入点,帮助保险行业规范保险合同条款、定损、理赔、销售人员行为等,变解决纠纷为源头预防,助力企业织密织细防范法律风险的“安全网”。
“虽然纠纷是圆满解决了,但是企业的管理漏洞还在,我们不仅要公正的判决,还要找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普遍性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所在,及时从根源消除隐患。”郭娟说。
今年以来,为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伊犁州分院建立完善司法建议工作规程、跟踪反馈机制、办结回访机制等,要求被建议单位或企业在时限内回复司法建议,确定专人追踪反馈意见,跟进意见采纳情况,防止司法建议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司法建议的实际效能。伊犁州分院审管办副主任徐璎介绍说:“我们规范了司法建议撰写格式、案号申领登记、签署、送达、反馈意见收集及归档等工作流程,每份司法建议都经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审核签发,跟踪办结后还要向院研究室报送落实反馈情况,并单独立卷归档,有效提升了司法建议工作水平。”
为一进步拓宽司法建议的覆盖范围,激励审判执行部门及综合部门干警积极撰写司法建议,伊犁州分院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制作司法建议书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加大相关业务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司法建议工作的主动性。今年以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共向机关单位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下发司法建议书64份,回复率100%。
伊犁州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世兴表示,该院将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坚持能动司法,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大兴调查研究,在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上下功夫,加强对被建议单位的跟踪回访,切实发挥司法建议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