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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转让办理时间一般需要半年左右。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将受让股东记载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找法网提醒,常见的无效情形主要有如下四种:
1.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有些特殊性质的股权如国有股,法律对其转让有明确规定,若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4.侵犯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若股权出让的股权为共有财产,而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股权转让一般来说是在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如果当地特殊情况的话就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
根据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