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资料图】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需到车管所照数码相);
5.单位车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行驶证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受理业务;
4.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
5.领取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不一样,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
驾驶证对象是驾驶员,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行驶证对象是机动车,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用途不同:
驾驶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高铁票、火车票购买等。
行驶证是道路行驶凭证,动产权属证明,以及保险索赔凭证。
3.内容不同:
行驶证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住址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驾驶证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准驾车型、有效起始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