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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四川省合江县法院与重庆市江津区法院、贵州省赤水市法院联合举行跨区域环资审判“一江法庭”工作机制签约仪式暨开展跨三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法官(扩大)会及大调研司法课题选题会系列活动。
四川省合江县位于赤水河与长江交汇处,与重庆市江津区法院、贵州省赤水市法院山水相连、人文相近、民俗相融。活动现场,三地法院共同签订《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一江法庭”协作机制》,协作内容主要包括审判队伍建设、跨域司法协助、跨区域环境资源协同治理、跨区域调研、司法实践基地建设、联动宣传、跨区域环资巡回审判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三地法院将以“一江法庭”为纽带,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为长江、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更高质高效的司法护航。
协作机制签订后,三地法院开展了首次跨三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法官(扩大)会,会议围绕环资案件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如对“在刑事案件中,当被告人辩称不知晓侵害对象为保护动植物,认为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把握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罪与非罪”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随后形成了会议纪要,作为三地法院今后审理相关类似案件的裁判参考,切实统一裁判尺度。三地法院还将进一步总结和探索生态修复中的有益做法,共同保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
三地法院还围绕大调研司法课题选题进行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三地法院可以从长江上游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及裁判规则探索的角度加强调研,总结做法,不断积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联合撰写调研报告及学术文章,为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提供样板,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新助力。
活动当日,合江县法院在长江江畔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省非法砍伐、买卖运输桢楠的破坏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为发挥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合江县法院邀请了木材经销商、车辆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参与案件旁听,通过“巡回审判+警示教育”的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丁剑 朱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