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也会优先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不可以。职工向法院起诉之前有个前置程序,即职工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调查结果有异议,并且向管理人提出要求更正后,仍然不服的,此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也充分体现了破产程序中同类债权公平清偿的基本原则,避免出现个别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