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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与袁州区金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一道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即调即确,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高效便捷解决纠纷。
据悉,叶某某与黄某某曾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就蔬菜等货物的买卖达成合意并进行过多次合作,共产生货款计人民币6万余元,叶某某多次向黄某某催讨货款均未果。故叶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某支付货款及利息。
袁州区人民法院按照纠纷多元化解的要求与流程,将案件委派至袁州区金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工作人员收到案件后当即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并开展初步调解工作。
因叶某某此前与黄某某协商多次均未果,叶某某调解意愿不大。但调解员并没有放弃,接着一次又一次的电话沟通,叶某某还是同意调解并且希望能够在法院当场调解,调解员遂将叶某某与黄某某约至袁州区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面对面调解。
法庭干警、调解员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通过深入了解案情,把握双方利益平衡点,很快就找准了调解切入点,最终,叶某某和黄某某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并向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法庭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并送达给了当事人。
据了解,近年来,袁州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着力构建高水平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调处模式,在短时间内高效解决纠纷,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极大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省时、省力、省钱的解决纠纷途径。
下一步,袁州区法院将持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渠道,优化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