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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
(1)非法买卖外汇。
(2)非法经营出版物。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4)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5)非法经营互联网业务。
(6)非法经营彩票。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经营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225条,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时: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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